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透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职责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职责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职责?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职责?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职责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职责,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职责。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资料,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等有关法律,而构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构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职责,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职责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贴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职责。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构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好处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职责承担
根据过错职责归责原则,决定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职责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职责。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状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职责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职责大小,要思考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职责。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职责,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潜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主角,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职责及到位状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必须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职责;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职责。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职责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决定潜力。美国大多数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职责要件,还要思考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状况、上课资料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务必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状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职责。如果学生群众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群众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职责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职责,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职责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思考到这些作业资料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就应承担职责,就应承担多少职责?我认为,应视具体状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职责,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职责。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证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思考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职责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职责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职责,细化了学校管理职责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证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仅是务必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透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个性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带给了借鉴。
《义务教育小学科学新课程标准》指出:“科学学习要以探究为核心。探究既是科学学习的目标,又是科学学习的方式。亲身经历以探究为主的学习活动是学生学习科学的主要途径”。科学课程应向学生提供充分的科学探究机会,使他们在像科学家那样进行科学探究的过程中,体验学习科学的乐趣,增长科学探究能力,获取科学知识,形成尊重事实、善于质疑的科学态度,了解科学发展的历史。
通过学习我体会到科学探究能力为儿童的科学学习提高兴趣,满足儿童的求知欲。任何一门学科,能不能学好关键不在于教师教得多么好,教学条件多么高,其关键在于能否提高儿童的学习兴趣。能不能激发起儿童的求知欲。兴趣高了,求知欲高了,儿童自然会全身心投入到这门学科的学习中去,才能“亲其师,信其道”。只有这样课堂教学效率才能不断提高。
科学探究能为儿童开辟一条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学会掌握知识的科学方法。学生学会了科学探究,通过自己的探究获得的知识,要比老师单纯的告诉他要深刻得多。学生在探究中获得知识,获得情感体验,提高能力,这样的探究教学真正实现了“受人以渔”的教学目标。
科学探究中学生往往会经历失败的过程,而经历失败的时候,为了成功他们势必要寻找另外适合的途径。久而久之势必会培养他们的耐挫能力,以及积极寻找途径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增强他们百折不挠、勇攀科学高峰的坚强意志。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从课程改革的目标、课程结构、课程标准、教学过程、教材开发与治理、课程评价、课程治理、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课程改革的组织与实施九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教师而言,要适应新课程教学,就必须对新课改加强熟悉,热情投进,不断进步自身素质,进步教师素质是深化新课程改革的条件条件。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实际应用中的目标: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影响,夸大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夸大学课本位、门类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使课程结构具有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改变课程内容繁、难、偏、旧和偏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学习爱好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夸大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练习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题目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改变课程评价过于夸大评价的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进步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改变课程治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治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我国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是一次课程文化的全面而深刻的变化。随着课程功能、课程理念、课程内容、课程构架、课程实施与课程评语的变化,新课程必须对教学活动提出一定的要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学生发展为本”作为基本的课程理念。“学生的发展”指全体学生的发展、终身持续发展、活波主动地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发展。新课程的教学设计要为每位学生的发展创造合适的学习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一、促进学生的最佳发展。
新课程构建了一个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具有普及性、基础性和发展性的课程体系,这为教学设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新课程的教学设计要以进步全国民族素质为目标,面向全体学生,促进每位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实质是面向每一个有差异的学生“个体”。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把基本要求同特殊要求结合起来,把着眼全体同因材施教结合起来。
二、着眼学生的基本素养的全面进步。
学生的素养是他内在心理的写照,取决于它的心理结构及其质量水平;进步学生的素养就必须化知识为聪明,积文化为品性。新课程的功能定位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新课程的教学设计不仅要重视双基的练习,发展学生的聪明和能力,而且要促进他们积极的情感和态度以及正确价值观的形成。
三、引导学生生动活波地活动地学习。
为了培养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际能力的一代新人,新课程的教学设计要注重充分发挥学习者的主体作用创设合适的教学情景和条件,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动机,引导他们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在自主的活动中理解,把握和运用所学的知识。
面对现今的教育状况,以我对于新的课程理念的熟悉,我以为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
首先,加强学习现代教育理论,转变传统的教育思想和观念。这是一个熟悉题目,任何一位教育工作者的思想熟悉假如落后于新课程改革思想理念,那么如何深化新课程改革一切都是空谈。什么是新课程改革?对于这个题目,很多人都是满头雾水,到底什么是新课改谁也说不出一个头道来,综合各种对新课改的释义也只能回纳出一个模糊的概念即:通过新课程改革促使教师的教育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使教育教学真正进进素质教育的轨道。它讲究的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位一体的教育功能。为什么要进行课程改革?众所周知某种教育方式的确立是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因素制约的,传统的教学方式也许适合当时的经济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进,经济的变化,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的更新越来越短,面对这些新情况,传统的教学方式必然有其不适应的地方。过往的教学是有很多弊病的。如夸大共性,忽视个性,重视知识的传授,忽视能力的培养,重视学习结果,忽视学习过程。我们现在夸大的是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要求学生实质性地参与教学过程,自主地进行反思与总结,而不是被动的应试,要把育人放在第一位,全面进步学生的素质。教育是培养人的,是要培养社会需要的人的。因此,新课程改革势在必行。
其次,调整自己的角色,改变传统的教育方式。印度哲学家奥修有一句名言:“当鞋合脚时,脚就被忘记了。”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如同给脚提供合适的鞋,我们必须给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脚之所以能忘记,恰恰说明鞋之合脚;假如鞋分歧脚,脚就会被时时记住。同样,当学生在一种适合自己的教育环境中生长时,我们就会欣喜地发现他们似乎忘记了自己在学习,忘记了自己在课堂上。这时,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效率就会意想不到地被激活。这样的情形在我们的实际教育教学中并不鲜见。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就要充当提供适合学生教育环境的角色。因此,我们必须专心记住:我们要创造的是适合学生的教育,而不是要选择适合教育的学生。我们要转变角色,走进新角色。我们教师就要由传统意义上的知识的传授者和学生的治理者变为学生自我发展的促进者和领路人,由教学活动中的主角变为学生自主性学习的指导者和拓荒人。在教学方式上,要体现出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被知识牵着鼻子走。在课堂教学中,设计恰当的教学活动,帮助学生不断反思自我,营造维持他们学习过程中积极的心理氛围。
第三,努力进步教师的素质是关键。教师的水平,直接影响甚至制约课改的进行,今天的学生不再是几年前的学生了,他们思维活跃,爱好广泛。获取信息的渠道多,对新事物的追求与敏感往往超越了我们成年人。这就要求我们广大教师要勤于学习,不断进步自身的基本素养,以满足新课标的课堂教学要求,课程改革的教学模式突出的是“探究”,要让学生主动地参与学习当中,要让学生往想、往做,从而在这个过程中往感悟知识。因此,这不仅要求教师要善于捕捉和激发学生思维的火花和学习的灵感,发现和挖掘学生发展的潜能,维系学生思维的积极性,还要有灵活的课堂应变能力,以保证双方的协调发展。
同时,新课程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性和自主性,促进学生主动地、富有个性的学习,这充分说明合作学习要以学生的自主学习为主,否则,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考和终生学习的能力,势必助长学生的依靠心理。爱因斯坦说过:“学校的目标是如此。合作能力提升的能力,能形成集体的聪明,但应以每个学生的思考为条件,才能有针对性地讨论,有目的性的讨论,才能达到自主学习的要求。如何做到这一点呢?再出现题目后,不要急于组织或要求学生讨论应留给学生一定的思考的时间,等学生有了自己的想法后再参与讨论。这样培养学生思考的习惯,才能达到或做学习的最佳效果。
教师还要鼓励学生表达的观点。合作不是一种顺从,而是一种相互认同、相互接纳合作以为基础,假如小组成员盲目服从“优生”,假如学生没有自己的观点,千人一面,合作就没有意义。学生有自己的观点,这个本身就是价值,不管论证结果是实是伪,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多是受益者。
传统的教学观师生随师转,教师唱主角,学生当听众,可是,由于学生的个体差异,一不留神,合作学习就会变成“优生”挑大梁,“学困生”跑龙套的假合作学习。有的学生思维灵敏语言表达能力强,常乐于表达不倦;有的学生反应较慢,又羞于开口,这时,教师就要引导学习小组车成员之间形成相互尊重、互相关心、互相欣赏的氛围。学生学会互相帮助,共同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就能从中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也就是学生在合作中取长补短,促进知识、技能的迅速把握。
新课程提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教师的新角色,不仅使学生的引导和促进者,也应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同学一起交流,同学一起讨论,为学生的合作学习起一个榜样效应。
在学生交流讨论时,教师不能只是积极的旁观,更应积极地参与,在参与中放下“师道尊”、“严权威心理”,和学生一起学习探究,倾听每一位学生的心声,为学生的合作学习起着潜移默化的示范作用。
教育家第斯多惠说:“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教师在参与合作学习时,要留意保护儿文化,庇护学生的理想精神,让学生争辩,让学生质疑,让学生保存自己的意见,要牢记自己是和学生一起学习,只是学习小组中的一员,不能以“传授者”或是可以“首席”的身份自居,更多的是一个学习者的身份,使学生以为教师是在与我们一起学习,以为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产生超越的自豪感。
信息时代的发展迅速,学生获取知识的多渠道,经常会让我们自叹不如,学生知道我们未必知道,学生的疑问我们未必能解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学生可以原谅老师的严厉、刻板,但不能原谅她们的不学无术。”在合作学习时,碰到困惑或不懂得事情,教师不能碍于面子,怕难为情,应与学生一道寻找真理,要能够承认自己的不足或失误,留给学生课外思维的空间,也留给自己重新思维的机会。因而让课堂焕发活力,必将是学生更加健康、快乐的成长。
近段时间,我们xx银行开展了制度执行力建设主题教育活动,传达总行、省行案件分析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市分行农业银行金库管理专题会议精神。目前,制度执行力主题教育活动已进入查摆问题、整改阶段。通过开展制度执行力建设教育活动,我觉得获益非浅,以下是我的一点心得体会,希望通过与大家交流,共同进步。
最近我也读过了《赢在执行》等书,不难看出一个单位的制度,高层要的是中层无条件执行某一个命令与决策,中层要促成的是基层员工一往无前地执行经过分解的任务与使命,需要由更多基层、中层都参与到银行管理的讨论中来,真正做到把制度落到实处,发展和控险两不误。
1、如何看待本位和越位。好的足球运动员在场上,应该有位置感。坚守职责的运动员,也许不是最注目的,但是最实用的。很多大牌球队里,明星们起起落落之间,总会有一些位置,一些默默的人在默默地坚守不变。一个没有位置感的人,总会追着球去跑,他的头脑里是孤军奋战,没有同伴。靠一个人的技术问题,解决不了一个集体的战术问题。把本职工作做好,是对同伴最大的支持。在一个企业里,应该是没有明星的,每个人都是自己岗位上的明星。他们兢兢业业地完成着自己的工作,认真地坚持着。当每个人都认真平凡地做事情时,对一个组织而言,也许会很快变得不平凡。一个有生命有理想的组织,又怎会忽略那些平凡工作的每一个员工。
2、聪明和笨拙的区别。大家都看过电影《阿甘正传》。那个智力有些障碍的人,用执着和认真,完成了他的美国梦,名利双收。一个聪明人不屑做的很多事情,他做了,而且做得很好,于是成功了。在我们银行里,执行力最强的员工,往往不是那些看似聪明的人,而是那些最认真的人。那些看似聪明的聪明人,总会质本文来源:疑,总会不屑,总会叹气。聪明本不是缺点,但不要让聪明影响我们在团队里的位置感。当集体的意见决定下来时,这就是命令,是需要众人一心去做的事情,任何怀疑和质疑此时都要放弃,去认真地做一个执行者。这样的组织不一定每次的行动都会完美,但一定每次都有结果可以收获。当大家都聪明地以我为中心时,组织的行动是停滞的,因为他们一直在讨论以寻求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完美的方案。这样的完美是以漫长的时间为代价的,所以是没有价值的。作为卓越组织的一员,也许应该是这样的人,“象智者一样思考,象机器一样行动。”
3、竞争与危机的影响。一个没有竞争机制的组织,终究会慢下来。对外有竞争力的银行,对内,一定也有一套竞争机制。一个高效的机制,通常会产生优胜劣汰。对被淘汰的个体而言,可能是公平的,可能是不公平的。比如争论已久的末位淘汰制。争论的焦点多在个体的公平与否。讨论这样的机制对个体的公允度,是一个不经济的行为,这是一个不会造就生产力的“伪问题”。但无疑的是,这样引入内部竞争机制的企业,对外也应该是强壮的,是更有竞争意识的企业。企业有理想,要把理想传递给员工;企业有竞争,也同样要把竞争传递给员工。人性化是多数企业希望做到的一个方面,表面看来,也是会和竞争、淘汰等字眼相冲突的一个词。但是,当我们把一个人的利益融合到集体的利益中时,一个个体的人性化重要,还是一群人的人性化更重要呢?
4、分清任务和结果。这是两个需要定义的词。任务在这里指工作过程的描述,而结果,是我们想要的东西。比如吃饭是任务,吃饱是结果;看书是任务,学到东西是结果;广告是任务,销售是结果;……等等。这也是从执行力主题教育活动给我启发。看看窗外的大街上,很多人熙熙攘攘,来来往往。上班如洪流一般的人们,有多少人,在一天天进步,而又有多少人,碌碌而无所获。有多少人在追逐任务,有多少人在追逐结果。追逐结果的人,才能成长。管理上的很多道理,可以应用在个人成长方面,对我们的人生产生积极帮助。对结果的渴望,会让我们忽略很多可能成为借口的东西。结果是有价值的,没有结果时,任务也是没有价值的。
最近我也读过了《赢在执行》等书,不难看出一个单位的制度,高层要的是中层无条件执行某一个命令与决策,中层要促成的是基层员工一往无前地执行经过分解的任务与使命,需要由更多基层、中层都参与到银行管理的.讨论中来,真正做到把制度落到实处,发展和控险两不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uyouschool.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