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财物需赔偿,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立案标准:损失超过5000元、毁坏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或情节严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诉状、身份证明和证据;需满足原告人条件、明确被告人、具体赔偿要求、犯罪行为造成损失、在受理范围内;强制执行方式:冻结存款、扣留收入、查封财产;执行流程:申请、受理、复议、执行通知、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一、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怎么办?
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故意损坏财物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损坏财物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故意损坏财物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满足哪些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五、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六、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强制执行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
2、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结语
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立案标准包括造成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条件包括原告人符合法定条件、有明确被告人、有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被害人损失由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属于受理范围。强制执行方式包括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执行流程包括申请、受理、申请复议、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