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情形可以给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以外,其他任何情形都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如果有约定也是无效的。在试用期间,提起三日告知用人单位即可。
试用期就是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规定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
通过试用期,一方面企业可以进一步考察录用的工人是否真正符合招工条件,能否适应生产、工作需要。在试用期限内发现不符合招工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劳动者也要考察用人单位的情况,一旦发现实际情况与对方介绍的情况不符,或不能适应对方情况的,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之所以规定约定试用期,主要是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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